药监投诉
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投诉办法
一、
投诉处理工作机构
监察室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
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没有依照规定的办
事程序办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监察室投诉、举报。
二、
接受投诉的范围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可以向监察室投诉:
1、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
2、违反行政处罚程序,单人办案的;
3、违反办事程序和时限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拖而不办的;
4、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
5、超越法定职权罚没款物的;
三、
投诉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投诉,也可依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1、局领导接待日。时间为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地点在广东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2413室;
2、违纪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20)37886186;37886183
3、廉政信箱。邮编:510080;
4、e_mail:jianchashi@gdda.gov.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栋"廉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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