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16 17:32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益避免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
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有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际卫方面的要件。
一、从侵害方面看:
1、侵害行为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违法的。但不一定必须是受到刑罚制裁的行为。
2、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正在进行"一般指侵害行为已经开始,或者法律保护的权利正受到明显的威胁。
3、对于预备的行为或者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的措施。
4、对于已经终了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已完全实现,则侵害已经成为过去,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
二、从防卫方面看:
1、防卫必须是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利益的方法,则不能使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2、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造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如果所实行的防卫行为和侵害的程度显然不相适应,就是防卫过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