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天前
小偷偷包,是错的,他还是偷,按照苏格拉底的说法,小偷是不懂的这是错误的.
苏格拉底的意思是,一个人知道善必然会去行善,知道善而不行善事矛盾的,说明这个人不知道善.苏格拉底有句名言"美德即知识",就是说美德是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的原则,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德等同于知识.
中国古话,知行合一,按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说法叫"知行统一",正是和苏格拉底的观点一样.
以上说了苏格拉底的观点.
说一下我的想法,小偷偷东西,从人道和人本的角度来看,绝大多数小偷应当知道偷是不对的,但是对小偷偷东西的行为,做一下分析或许有几个原因:1,小偷家境不好,没有谋生技能,迫于生计.2,小偷偷惯了,技能好,也改不了,不愿工作.3,一些小偷受人胁迫,没有办法不偷.4,一个小偷因为某种原因或许只偷过一次.当然还有许多原因.这样一分析,肯定有一部分小偷是明理的,但是因为外部环境的原因才偷.
读书和明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个人观点.读书是明理的一条路,明理不一定要读书.中国古语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实用主义阐释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等,表明读书的目的不一定是明理.这样看读书也就不一定能明理了.
人的高贵不是因为钱的多和少,人的德性与才智也不因为书读的多和少.举一个例子(刘震云曾举的),他家楼下的一个修鞋匠,修鞋匠,人们常常认为是贫贱的人.鞋匠每天都从家里用铁饭盒盛好饭,等到下午,夕阳西下,吃晚饭的时候,鞋匠都要将盛好的饭,小心翼翼的放在煤炉上温热了才吃,这个时候,夕阳打在鞋匠的脸上.刘震云说,这个时候,他觉得这个人比一些在大酒店吃饭的人要高贵.
当然,刘震云在举例时的表述更具文学性.从这个例子,可以知道,人们不能因为一个修鞋匠一个"贫贱"的人,就认为他应该吃冷饭,而有钱人,在大酒店里,才是潇洒和高贵.同样不能因为一个人,没有读书,就认为他不明理,而读了书的就道德高尚.
回到你第一个问题,我曾经摘录了一段话,也搁在这里吧:
伟大的作家从来不把犯罪就当做简单的犯罪,从来不说什么“加强法制建设”的混账话,他们把所有的犯人都看成“不幸的人”和“可怜的人”。犯人之所以成为犯人,一是社会公正的欠缺,使一部分人遭受伤害后永远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补偿;二是个人心理机制的异常,他们因为成长过程中的某种挫折而一直渴望得到某种补偿。于是当这种越轨的补偿被实施,就成为了法律学意义上的“犯罪”。而犯人如果只是得到了“惩罚”而没有得到曲折的抚慰和补偿,那么这种惩罚就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成为引发更大的越轨行动的种子。
就写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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