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产权范围广泛,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未公开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等七种主要类型。
2. TRIPS协议包含了一系列条款,如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和使用标准、知识产权的执法、获得和维护知识产权的程序、争端解决、过渡性安排、机构安排以及最后条款等。
3. 该协议提出并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并确立了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关系。
4. TRIPS协议强制要求各成员国对药品授予专利权,这对发展中国家民众获得负担得起的药品产生了影响。
5. 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2001年WTO*级会议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强调需要修改TRIPS协议以解决公共健康问题。
6. 依照该宣言,WTO总理事会于2003年通过了相关决议,并在2005年的香港*级会议上通过了TRIPS协议的修改方案。
7. 在TRIPS协议之前,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双边条约实现。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出现标志着多边条约的开始,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
8. TRIPS协议是1994年与世界贸易组织其他协议同时缔结的,对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迄今为止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之一。
9. 与以往的国际条约相比,TRIPS协议的显著特点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更为统一、对违反协议行为的执行机制更为严格、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特别的过渡期安排。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