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八年(1858年),以正直著称的蒙古人柏葰担任顺天府(北京)的乡试主考官,副主考官则是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御史程庭桂。 考生罗鸿祀才学浅薄,重金贿赂柏葰的家人靳祥,请他暗作手脚。他又结识同考官浦安,向柏葰和浦安行贿,请求同意调换考卷。时柏葰阅卷时,已将罗鸿祀订为副榜,然而靳祥藉整理考卷的机会,从正榜中取出一卷和罗鸿祀的考卷对调,于是罗变成了正榜。
清制,考取正榜的考卷要接受复审,当时称为“磨勘”。罗鸿祀的考卷文理极不通顺,且错别字多达三百余字(八股文总字数为三百至七百字),磨勘官见此,知道事情不单纯,但碍于柏葰的权势,不敢驳回,只向御史孟传金透露此事,孟御史尽忠职守,听到后立即上奏。咸丰帝闻及此事,怒不可遏,立刻派宦官取罗卷,由天子亲自复审,咸丰帝亦觉确实不合理。
为慎重起见,咸丰再给罗鸿祀一个机会,敕命他到南书房重考一场,并遣肃顺监考,罗又交出了一份粗劣的考卷,于是本案被钦定为“通关节”,命交刑部会同肃顺、载垣、端华、陈孚恩等在朝廷掌握实权的大臣审案。 另外,该次科考有一名中举者为满人平龄,为京剧演员,按清律,伶人(戏剧从业人员)是不能应考的,遑论中举,所以*哗然,御史孟传金上奏皇帝,说平龄的考卷遭人涂改、调换过,一调查果然发现朱卷和墨卷内容不符,还有许多错字遭到修改,可能也是柏葰家人靳祥动的手脚。平龄被提审,不久死于狱中。
程庭桂的儿子也遭查出收受考生给的金银,论罪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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