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民主主义*(1919-1949年)时期的土地*分为三个阶段:
1、国共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年),在农村*根据地实行土地*,总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简单讲,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1927-1937 国共第一次战争时期,*党实行的是打到土豪劣绅分田地,把土地均分给农民
原因:这主要是利用农民的积极性来外对*统治,争取农村包围城市取得胜利。
2、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由于国内主要矛盾变化,组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抗战,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既团结了地主,也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巩固统一战线。
原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日本帝国主义。
3、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抗战结束,矛盾变化。在解放区颁布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农民的支持是解放战争迅速胜利的可靠保证。按照《中国土地大纲》要求,实行的是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主要还是团结贫下中农,*富农,打到地主,均分土地。
原因:争取农民支持,取得解放战争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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