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张晓玲
*,顾名思义,就是人的权利。
*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它的主体必须是全体人类。正如联合国《世界*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切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国籍、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区别,都有资格享有*。从理论上讲,只要是人,都应该享有*,人人如此。
第二,它的内容必须体现人的自由和平等。自由和平等一直是人类孜孜追求的目标。从*的角度讲,自由就是让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平等就是使人享有相同的地位、权利和尊严。在国际*法和各国*中,*的规定都是指向自由和平等的,都是对人的存在和价值的普遍肯定。
简单地讲,*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质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之所以是*,因为它代表了人类尊严,体现了正义、公平、人道、善等美好的人类精神和价值。离开了*,人类就无法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意义上,*是人类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象征。
*观念的产生
*是人类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产生了*的思想萌芽,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也产生了向往大同的*理想,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概念。现代*概念是反抗封建国家压迫、*、特权和等级制的产物,它是由17、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第一次提出来的。
300多的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历史发展。
第一个阶段是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实践。在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以后,资产阶级把*概念转变为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理论非常美妙,但在实践中,资本主义制度*了*价值的充分体现。法律上的平等是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内容的,金钱的特权代替了封建的世袭的特权,从本质上讲,这种*是资产阶级的特权。
19世纪中期,以马克思主义*观的产生为标志,*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认为,*反映了人类追求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的美好愿望。但要实现*的真正理想,首先必须推翻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主义。马克思主义*观代表了无产阶级解放的全面要求,是*思想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享有了广泛的基本*,这使*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深化和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国际*的形成和发展。国际*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促使世界人民认真思考:人类的命运和尊严要靠什么来保证?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第一次把“促进对*的尊重”确立为联合国的三项宗旨之一。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颁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世界*宣言》,第一次从全球性的层次确立了*作为人类尊严之根本的崇高地位。《世界*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从国内法领域走向国际法领域,也标志着当代国际*运动的开始。*成为我们时代的观念,受到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国家的普遍接受和承认。
马克思主义的*观
当今的世界,人们对*有不同的理解,在*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争论。用马克思主义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一复杂的概念:
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反映了*的道德根据、理想和目标。它表明*是先于国家法律的,是人本身具有的权利。不管国家法律是否承认,*都是存在的。这一道德权利是评判法律、社会制度和现实是否合理的道德标准。
第二,*是一种法律权利,即受到国家*和法律承认的*。*不转化为法定权利,就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权威,就无法同*、特权、残暴等非人道的东西相对抗,*就难以实现。作为法律权利,*的原则和内容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体现为国家的*、经济、文化、法律等一系列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是一定的社会制度。它表明:*是国家和社会制度的价值,一定的社会制度本身就体现了一定社会*的性质和程度;另一方面,*要求国家制度的保障,国家负有尊重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是一种现实权利,即人实际享有与行使的权利。*只有转化为现实权利,才对人有实际的意义。再完美的*法律,如果不能转化为现实*,就是没有价值的。所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的程度。这是*发展中,最困难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四,*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必须是普遍的,这是*的内在要求。每一个人,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应该平等地享有*。但是,*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并受到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和历史发展的。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各国在实现*普遍性原则时,采取的*、措施、方法、道路等必然有所不同。照搬别国*模式,或把自己的*模式当成是唯一的模式让世界接受,都是行不通的。
第五,*是公民*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统一。公民权利和*权利是实现多方面*的*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享有公民权利和*权利的物质基础。这两大类权利是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第六,*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权利与义务不可分,但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是基本的,权利是义务存在的根据和意义,设定义务是为了保障*,而不是相反。
第七,*是个*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个人*的主体是个人,内容主要是指人身人格权利、*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集体权利主要是指社会群体、民族和国家等集体应享有的各种权利。个人*是集体*的基础,集体*是个人*的保障。
第八,*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现代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是公共权力的来源和目的。主权在民是*的内在要求,*的制度安排必然体现这一民主原则。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和罪恶,侵犯*。*要求制约权力,实行法治。
第九,*在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务。自从联合国成立以后,*具有了国际保护的一面,各国如何对待其公民要受到国际*法义务的*;但是,一个国家的*问题主要是靠主权国家自己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来解决。在*问题上,既要反对以*的国内性抵制*的国际保护,对于大规模侵犯*的严重事件,国际社会都应当进行干涉和制止;又要反对以*的国际保护为借口否定主权原则,干涉别国内政。
第十,*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要达到真正普遍的*,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途径。促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和追求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先进和优越的一个重要尺度。
来源:《学习时报》第83期
(责任编辑:刘锋)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