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佛用冰一样透明的语言,不加任何修饰的语言重现了生活,真实,就像冰一样冷。这篇小说是一具不见血的尸体。
小说题目叫《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原文是Are these actual miles?,就是——真有这么多英里吗,这英里数是真的吗?车自然是跑的越少,卖的越贵,当车商说,这车真的跑了这么多英里吗,是对这个车英里数的一种质疑,但绝不是只是对英里数的质疑。
卡佛的小说极其简约,惜字如金,如果想用简洁的字句不显山露水的把他的思想说出来,一定要把文字雕琢的极其精简,有效,除此之外,象征便是另一种隐晦的表现思方法。所以在我读了几篇卡佛的小说之后,我就格外的主题,他小说的题目,小说中的物象大多都是有象征意味的,这篇也不例外。
Are these actual miles?言下之意就是这车真的值这些钱吗,个人认为,这也是一种对他们婚姻的质疑,卡佛借着车商的嘴,把他对两人的婚姻的质疑说了出来,你们的爱情真的这么美好吗,真的这么值得吗?为什么会质疑呢,看完小说知道,利奥也就是即将破产的一家的男主人,他出过轨,小说在我看来是利奥的质疑,质疑“好女人,非常文雅”的托妮真的值得吗?那么为什么他出轨呢?
“托妮精明而且有个性。她过去曾挨家挨户推销儿童百科全书。尽管他那时没孩子,她还是让他签了订单。后来,利奥和她约会,约会的结果导致了目前的状况。”
“已经下午四点了,利奥担心卖车的地方会关门,可托妮还是不慌不忙地打扮着。她穿了一件白色的新衬衣……托妮在头发和脸上花了两个多小时。利奥站在卧室的走道里,用指关节敲着嘴唇,看着她。”
“她张嘴想说点什么,结果只是在面前那扇窗子上看了眼自己,然后摇了摇头。”
“至少打个电话回来,”他说,“让我知道事情的进展。”
“托妮进了商店,见到什么拿什么。“这些都是我小时候没有的东西,”她说,“不能让我的孩子们也没有这些,”就像是他一直都不让他们有这些东西似的。她还参加了各种读书俱乐部”
托妮是个销售员,精明,强势,机敏。毫无疑问,她在家里站主动地位,看看破产之后这么说的吧“你的信用极差,你一无所有,”在利奥送她出门的时候,卡佛加了一段托妮的外貌描写,“她是个高个子女人,小而挺立的乳房,宽厚的臀部和大腿。”
我有时候会犯神经病,常常质疑一段话,一段描写的出现有什么作用,所以我会试着删去让我质疑的描写然后接着读原文,看看有什么区别。我看到这段对托妮的描写就疑惑了,为什么要出现,有和没有不是一样吗。但短篇小说家尤其是优秀的短篇小说家,更何况是极简主义的卡佛,这段描写肯定有用。我去看了原文,“tall,high,broad”这些词用来形容一个女人,是一种力量的象征,再说里则变成了地位,家庭地位。小说后面还有一句很明显的提醒
“这是她的车,他们都称它为她的车子,这让一切更加糟糕。”在外人看来,家庭地位的主导权不由分说的是托妮。他是一个弱势、没有话语权的男性。“他们往往不去真正克服困难,而很容易因捷径而选择一些凌驾于困难之上的途径,力图说服甚至是强迫自己凭空产生优越感。”所以他出轨了,就算家里有个丰乳肥臀的老婆,但他得不到满足,得不到那种掌控的感觉,只有凌驾于另一个女性,他才能真正体会到男性得优越。
但小说讲的不是出轨,而是他的忏悔和托妮的奉献,或者说生活的艰难。那么,生活如何艰难,他又为何要忏悔呢?
一. 小孩
“孩子们都在他母亲家。三天前来过一封信,他的名字被铅笔写在脏兮兮的信封上。那是整个夏天唯一一封不是催债的信。信上说,我们很快乐。我们喜欢奶奶。我们有了一条新狗,它叫六先生。它很可爱。我们爱它。再见。”
这段出现的时候我又疑问了,为什么要描写孩子,然后去掉,再加上,对比,发现这简直是神来之笔。
神在“那是整个夏天唯一一封不是催债的信”,是啊,那是整个夏天最好的一封信了,没有催债,没有焦虑,孩子们在奶奶家玩的很开心。可这唯一一封不是催债的信却是最大的债,最让利奥焦虑,孩子们在奶奶家过的很开心,作为一个父亲,他是多么想持续供给孩子的幸福,但他做不到了,“他们还剩下什么呢? 零零散散,没什么值钱的了,剩下的只是些早已破烂不堪的东西”,当孩子回家的一刻,生活的残忍才真正的降临在这个男人身上。或许,孩子们很乖,他们不奢求什么,但那难道不是一个父亲更为心酸和苦楚的地方吗?
二. 妻子
“她磕磕碰碰地走了进来。她咧嘴笑着。她的脸有点浮肿,好像是在镇静剂的作用下一直睡觉来着。她动了动嘴唇”
“他脱下她的内裤,凑到灯下仔细查看。然后把它扔到角落里。他掀起床单,把她赤裸的身体裹起来”
“慢着!”利奥喊着走下台阶。当他走进车灯的光线里时,那人刹住了车。车子在刹车的作用下发出嘎吱声。利奥想把他衬衣的两片前襟拢在一起,塞进裤子里。”
妻子在我看来是出卖了肉体,为了把这个车买卖一个好价钱,所以“利奥”会检查内裤,所以“利奥”想把衬衣塞进裤子里,这是一种怒气的控制,他很愤怒,来势汹汹,想算账,向谁算账呢?“我是个卖车的”
三. 孩子+妻子+出轨=愧疚
小说里同样有个地方让人质疑它的作用,就是“厄内斯特•威廉姆斯”。这个人物一共出现了三次,第一次见证利奥出轨,用报纸拍了下腿。第二次,目送利奥和托妮出门,吐了口唾沫。第三次,利奥和车商对话的时候,开了灯。他是旁观者,是见证。第一次是代表大众的道德,第二和第三好像是一种冷酷的眼光,是生活,冷眼旁观一对即将走向破产的夫妇。
这篇小说是一场极其悲惨、苦酸的生活之戏。一个出了轨的男人破产了,看着自己的老婆为自己这个家奔波数十个小时,自己却只能苦苦等待,无可作为的等着,就像屡次被挂断的电话,得不到回音。想着自己孩子过去和现在的快乐,却看不到未来。在生活面前,他能做什么,除了忏悔,呐喊,无力的忏悔和呐喊之外他能做什么。
“亲爱的,哪家饭馆?”
“都妥了,我们就快完事了,然后他会把我送回家的。”
“亲爱的?” “亲爱的?”
“我得走了,”她说,“我一直想打电话给你。好啦,猜猜多少钱?”
“亲爱的”
“六百二十五”
“亲爱的。”
“什么?”
“求你了,亲爱的,”
“回家吧,”利奥说,“叫辆车回家来吧。”
“不行。”她说,“我告诉你了,我们正吃着饭呢。”
“我去接你,”
“不行”
“……”
“我就在这里!”利奥冲着听筒大叫。
小说的最后,利奥多次的说着“星期一”“星期一”,似乎是一个丈夫的觉醒,一个男人的决心,一个父亲的承诺,因为星期一“一切都将会不同!”她走上自家车道时,他朝她喊道。“下星期一起,我们从头来。我说话算话。”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最该听到“星期一”的人在哪里?
说完之后,男人躺在妻子身边,想起了刚买下那辆车的样子,“in the sun,gleaming”,“太阳下,闪闪发光”太阳还是那个太阳,光却不再闪耀,这就是生活啊,该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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