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存,首先要去学会适应社会、在熟悉掌握后根据自身需求、发展条件,用你的智慧来改变你自己的。
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发展观。在社会历史领域,发展观是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思想观念层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对发展及怎样发展的总的和系统的看法。
确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它也是伴随各国经济社会的演变进程而不断完善的。
关于事物是否发展和怎样发展的基本见解。在中外哲学史上,围绕着事物是否发展变化的问题历来就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即用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观点看待世界。
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即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通称为两种基本的发展观。
古希腊哲学中,伊奥尼亚学派的赫拉克利特用“一切皆流”、“一切皆变”的命题,表述了关于发展变化的思想。爱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则认为:“存在永远是同一的,居留在自身之内,并且永远固定在同一个地方。
他这种 一切不变” 的思想同赫拉克利特的“一切皆变”的思想是针锋相对的。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围绕世界的“本根” 与“万物” 关系的探讨,有“生生者不生”,“不生者能生生”的说法,认为产生世界万物的“本根”是不动不变的,而由它产生的万物则是经常发展变化的。
列子·天瑞中说,“有化不化,……不化者能化化,……化物者不化”。因为“化物者”即本根常住永存,根本不发生变化,所以由它派生出来的万物才经常发展变化。
在古代,这些关于事物是否发展的见解,都带有朴素的自发的性质。在近代,G.W.F.黑格尔第一次把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并试图揭示这种发展的内在联系,从而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发展观。
但是,黑格尔所说的发展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他的辩证法的发展观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关于发展的合理思想,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辩证法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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