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立即通知家属。家属的知情通常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进行。这一通知时间通常限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逮捕执行后,应立即将被逮捕人送至看守所羁押。除非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形,否则必须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确保家属在第一时间得知亲友的状况,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在这一流程中,家属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当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即便家属并不立即被通知,逮捕的执行与被逮捕人的羁押仍需迅速进行,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及时执行。同时,确保家属在二十四小时内被通知,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这一规定强调了法律程序的效率与透明度,以及对被逮捕人及其家属权益的重视。
通过这一制度设计,法律不仅确保了逮捕过程的合法合规,还保障了家属在被逮捕人被羁押后能够及时获得信息,减轻其因未知与担忧带来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与职责明确,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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