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0日,A股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前控制人郑永刚突发心脏病去世,未留下遗嘱。郑永刚现任太太周婷与前妻所生之子郑驹,因争夺公司控制权而产生纠纷。2023年3月23日,郑驹当选为杉杉股份董事长时,周婷指责股东大会程序违法,声称她是郑永刚的配偶和三名亲生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继承公司实际控制权。随后,周婷于2023年3月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申请冻结郑永刚名下的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2023年4月10日,法院批准冻结。
在遗产数额巨大、继承人众多的情况下,通常会产生继承纠纷,引发家族财富风险。本文以杉杉股权继承纠纷为例,分析家族财富继承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郑永刚家族基本情况:
- 男方郑永刚于1958年出生,2023年去世,户籍地为上海市静安区。
- 女方周婷,1982年出生,户籍地同上。
- 结婚时间2017年。
- 与周婷生育一女二子,共三名未成年子女。
- 与前妻周继青有过婚姻,1982年结婚,1983年生育长子郑斌,1991年生育次子郑驹。
郑永刚名下主要财产:
- 公司股权: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90%)、杉杉投资(44%)、唯众传媒(2.65%)、金峰顺泰(0.6623%)。
- 不动产:4项(具体信息未知)。
- 其他财产:现金存款、股票、基金、大额保单、车辆等(具体信息未知)。
遗产继承法律问题分析:
- 遗产范围:郑永刚遗产分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 分配比例: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由周婷、全体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未成年人获得的遗产比例一般多于其他成年继承人。
- 分割方式:公司股权是主要遗产,直接分配或获得股权折价款。
郑永刚家族企业控制权问题:
- 按照公司章程,郑永刚的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持有的宁波青刚股权。
- 周婷及其三名子女继承34%股权,需在2024年8月10日前缴纳10,200万元出资款。
- 若直接继承股权,周婷及其三名子女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可能损害周婷与三名子女的利益。
周婷及其三名子女成为实际控制人的可能性:
- 2015年,郑永刚将39%的股权以11,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继青,若该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周婷及其三名子女将继承60%的股权,成为实际控制人。
本文分析了杉杉股份的继承纠纷案例,探讨了家族财富继承中的法律风险,并提醒企业家注意财富传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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