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征求意见稿,评价结果的运用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首先,每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的评定结果,会由市、县(市、区)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公开,这不仅是对学校教育工作透明度的提升,同时也是政府和教育部门考核、奖惩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于评价结果为D级的学校,这被视为需要改进的信号。政府和教育部门会要求这些学校设定明确的整改期限,强调对问题的针对性解决。如果学校连续两年被评为D级,这将触及到学校管理层的调整,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安排,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这样的评价制度旨在推动学校持续改进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服务水平,确保所有学校都能达到或超过基本的教育标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和家长,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的提升。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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