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婚前房产不会被列入分割范围之内。
这是依照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进行的,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其婚姻关系是否持续存在,都不得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在此之外还允许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作出其他约定。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夫妻双方应先就共同财产达成协议;
若协商失败,则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