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初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重视儿童的预防保健工作,致力于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政府在1950年代初期确立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全国范围内的儿童开始接种牛痘苗,并逐步扩大了卡介苗、百白破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疫苗、麻疹疫苗等其他疫苗的接种。这一系列措施在60年代初期帮助中国消灭了天花,并使其他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下降。1963年,卫生部颁布了《预防接种实施办法》,一些地区开始从不定期接种转变为有计划的接种。1978年和1980年,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和《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并于1982年10月召开了首次全国计划免疫工作会议。会议中,成立了卫生部医学科学委员会计划免疫专题委员会和六个区域性协作委员会,统一了全国的儿童免疫程序,明确了计划免疫工作的概念、内容、指标和方向。
在1985年,中国政府在联合国有关文件上签字,承诺在“七五”期间实现普及儿童免疫的目标。为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由卫生部、国家教委、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赞助下,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全国范围内装备了冷链设备并投入正常运转,越来越多的儿童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1989年和1991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协同我国卫生部先后两次在全国抽样审评,免疫接种率均如期达到规定目标。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儿童预防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总之,中国政府在儿童预防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通过实施“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和执行了科学的免疫程序,加强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最终实现了普及儿童免疫的目标,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一成就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儿童健康的高度关注,也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基于消灭天花和经济发达国家控制上述传染病的经验,1974年5月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各成员国《发展和坚持免疫方法与流行病监督计划,防止天花、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等传染病》,正式开始提出扩大免疫规划(简称EPI)。大会还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应与各国政府合作发展上述计划,要动员力量,保证接种质量和必需的物质设备,扩大教学与科研工作,以促使计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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