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吧,能问出这个问题就代表你们不合适。38年单身并不能说明什么,但女生把自己当买卖的商品明码标价就存在某些问题了。一个把婚姻当买卖,自己当商品,一个只想找个人踏实的结婚,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在一起也不合适。
一、古代彩礼就是卖身钱彩礼这个东西在古代其实就是变相买卖,女子收了夫家的彩礼基本上就等同于是夫家的女儿了。山高水远,嫁夫随夫。不管多苦多难女子都只能跟着自己的夫君,所以才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女子嫁出去后就等于是夫家的人,除了第一次回门,基本只有大丧才能回娘家,还需要得到夫家的同意。就算丈夫死了,女子也必须为他守德。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基本和娘家没多大关系了。所以在古代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彩礼也不过就是卖身钱。
二、想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彩礼必须废弃然而现代提倡“男女平等”,人权在进步,旧习却依旧紧跟思想。人人都想要三媒六聘,女人却不用遵守妇德,这凭什么?倘若收了彩礼就遵循古礼,做到真正的“嫁夫随夫”又和现代思想相撞,没几个能做到。夫妻之间的平等是维系夫妻关系的根本,而“彩礼”就是打破这一平衡的重要因素。新的思想在进步,就不该被这些陋习左右了脚步。”彩礼“这一陋习被废除,才是真正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建设。
当然如果非要意思意思,那意思意思就行了,完全没必要上升到50万这么多。自己都把自己当商品,用彩礼的多少来衡量价值,又如何奢望男人把你当个宝。生儿育女,勤俭持家都只会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所以,婚姻不是买卖,彩礼早就该被取消。但如果就是想嫁过去当保姆,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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