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在行使权利时,教职工能够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能够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他们还可以提出提案,并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此外,教职工有权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相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当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与此同时,教职工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需要努力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和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并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他们要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时,需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并接受评议和监督。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这些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有助于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民主的学校管理机制,使教职工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共同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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