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对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过已经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除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采用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及适度倾斜的综合方案。
定额调整方面,每位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6元。
挂钩调整则依据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进行。对于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水平增加1.2%,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每满1年增加2.5元。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采取了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的挂钩调整办法。对于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的2.7%进行调整。
此外,对于高龄退休人员,根据不同年龄段给予不同额度的额外补贴。70至80周岁每月增加35元,80至90周岁每月增加65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加105元。这些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根据所在地区的类别,每月可额外获得10至80元的补贴。
对于基本养老金较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四川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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