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的机构设置包括11个主要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政务工作,实施卫生目标管理,制定工作制度,组织会议,负责文秘、档案、宣传、保卫、计划生育、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
人事处:研究卫生人才发展和管理,负责卫生队伍建设、职称评审、毕业生分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表彰工作。
计划财务处:制定卫生事业规划、计划、资源配置、经济政策等,负责卫生统计、项目管理、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管、药品招标及卫生贷款协调。
卫生法制处:制定地方卫生立法,组织法规起草、行政复议、监督执法,负责卫生许可和重大处罚,进行法制宣传和建设。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制定初级卫生保健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监督妇幼保健政策和技术规范,协调健康教育。
医政处:负责医疗机构规划、监督,办理医疗机构审批、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医疗质量、献血和输血工作,以及医疗广告审核。
疾病控制处: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负责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协助处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负责预防接种和疫苗计划。
科技教育处:制定医疗科技规划,负责科研计划和普及,协调科研攻关,管理医学教育,指导学校建设和质量监督。
国际合作处:负责卫生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卫生援外和技术劳务,负责港、澳及台湾事务。
保健处: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办理特殊医疗事项,处理省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
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法规草案,进行社会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和技术指导。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机构设置由厅党组根据省委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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