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拖欠工资的法律处置办法如下:
首先是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劳酬款项。
若企业仍未执行,将会被处以应付额的50%至100%作为额外罚金;
其次,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支付令来保障权益;
最后,协商不成时还可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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