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满时,劳方可选择解约或续签。
若因劳方不愿续约而未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劳方应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
反之,如用人单位不愿续签且未提出合理条件,则需向劳方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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