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协会的章程详细规定了该组织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资格、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等关键内容。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和专业性的民间组织,旨在团结全省自行车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通过开展群众性自行车运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并接受体育总会和民政厅的指导与监督。
协会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组织群众性和青少年自行车活动,举办竞赛,培训教练员,考核裁判员,维护运动职业道德,进行学术讨论和提出发展规划建议,以及与教育部门合作培养后备人才。会员分为个人和单位,需遵守章程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选举权、参与活动、交纳会费等。
组织机构上,协会设有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负责日常管理和执行大会决议,常务理事会则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财务方面,协会资金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资产的合法使用和透明度。
在终止程序中,协会需经会员大会表决并通过相关审查,剩余财产用于与协会宗旨相符的事业。本章程于2003年6月18日通过,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并在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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