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三方因素导致劳动者人身伤害,劳动者有权向该方追究侵权责任,且同时享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然而,需明确的是,这两者之间并非互斥关系。
劳动者从两方面获取赔偿并非矛盾,皆因他们涉及到两个独立的法律层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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