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一:以养成教育处、团队委、督察芦源宏110、团支书、中队长为主要责任人,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布点巡逻检查,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及时稽查和登记。
2. 建议二:要求各班成立文明督察小组,实行包干区域责任制度,负责监察所在区域的乱扔乱丢行为,并对其进行登记。
3. 建议三: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对发现乱扔垃圾的学生要求其捡拾垃圾,并协助督察小组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依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 建议四:实行每日通报制度,利用课间操前后、晚自习放学等时间,对发现的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同时对主动捡拾垃圾的学生进行表扬。
5. 建议五:建立与班级积分挂钩的制度,对乱扔垃圾的学生除了批评教育外,还需按班级量化考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班级的积分。
6. 建议六:在学校的检查中,如果教学楼前后绿化带内发现垃圾,而文明督察小组未能检查并登记相关班级或学生,则相关的一至顶层班级都将承担连带责任,一并扣除相应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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