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关于王某1、王某2、马某红等14人因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半不等,并分别处以120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罚金的宣判。
“资本运作”这一传销模式无实质的商品或服务,假借国家高回报项目之名,通过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作为加入资格,设定五个层级,其中最高层级为A级老总。A级老总又细分为Al、A2、A3、A4等层级,奖金、返利依据直接或间接的上下线人数。通过吸引参与者发展更多人加入,骗取财物,提升至A级老总者,会领取专属个人的银行卡,用于资金运作及所谓的“老总工资”的发放。
自2013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1等14人在北海市设立“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诱饵,发展下线,构建层级系统,非法谋取利益。具体实施中,多人被任命为老总级别,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成为资金运作和工资发放的平台。
该传销体系下,至案发时,各被告人均直接或间接发展了三十人以上的下线,层级超过三级,已构成老总级别。组织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对参与人员的社会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及罚金,旨在打击此类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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