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通常将娘家人在婚礼上所赠送的财物认定为妻子独享的财富,因这些嫁妆往往在婚前便由女方家庭赠送予女方本人,理应被视为女方婚前的个人财富。
然而,如果这些嫁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并且赠与人并未明确声明仅将其赠与给某一方的情况下,那么这些嫁妆便会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