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应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则须在6个月内完成。
如遇特殊情形需延迟时,须经院长批准,可再延6个月,若仍需延期,则需上报上级法院审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