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文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定为每年7月至次年的6月。此举旨在确保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相符,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
无锡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确保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根据苏建金管〔2005〕298号文的规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需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为支持企业发展,延长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若通知中有其他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如无新规定,则继续按锡房金联〔2020〕1号文执行。
此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保障职工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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