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曲作为音乐体裁的名称,最早出现在1557年,其结构形式经历了长期的演变。最初,组曲的形式由萨克逊键盘作曲家J.J.弗罗贝格尔定型。在1650年,流行的组曲形式通常由阿勒芒德、库朗特和萨拉班德三种舞曲构成,弗罗贝格尔据此创作了许多组曲。随后,吉格舞曲被加入组曲中,位置时而在库朗特之前,时而在其之后。
弗罗贝格尔逝世后,1693年,他的组曲曲集出版,舞曲排列顺序被视为古典组曲形式的典范。古典组曲以阿勒芒德、库朗特、萨拉班德和吉格四种舞曲为序排列构成,此外还可能包含前奏曲及插入布雷、加沃特、小步舞曲等乐曲,甚至有时会插入特性曲及标题小曲。各乐章均采用同一调性,每段音乐均以二段式写作,并各反复演奏一次。当时的许多著名作曲家,如英国的H.珀塞尔、法国的F.库普兰、意大利的A.科雷利、德国的J.S.巴赫及G.F.亨德尔等,都创作了大量组曲,其中巴赫的《英国组曲》和《法国组曲》尤为著名。
当时还存在一种与古典组曲不同的组曲形式,但具体信息未在此文章中提及。
早期组曲 组曲是最古老的器乐套曲形式,源于对比性舞曲的组合。早在14世纪,舞会里即盛行一慢一快的对比性舞曲的组合。16世纪初,琉特演奏家仿此以1首庄严的2 拍子舞曲与 1首轻快的3拍子舞曲联合成套。例如在法国、德国及英国,通常采用舞曲帕凡-加亚尔德的组合,在意大利,则采用帕萨梅佐-萨尔塔雷洛的组合(见舞曲)。此外,许多作曲家还各自按自己的艺术构思,进行各种组合的试验。 从当时编纂的琉特曲集中,经常可以发现3个或更多舞曲的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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