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3年末常住人口为356.26万人,相比2022年末减少了1.64万人,减少率0.46%。在江西省内,抚州市常住人口排名第七。其中,市区常住人口达148.2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1.6%。
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212.7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143.51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59.72%,较上年末增长了1.14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男性人口为184.14万人,占总人口的51.69%;女性人口为172.13万人,占48.31%。总人口性别比为106.98,较上年末下降了0.04。
全市0至15岁年龄段人口为75.88万人,占总人口的21.30%,其中0至14岁人口为69.59万人,占总人口的19.53%。16至59岁年龄段人口为214.31万人,占总人口的60.16%。60岁及以上年龄段人口为66.07万人,占总人口的18.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73万人,老龄化率为13.40%,表明抚州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与2022年末相比,0至15岁年龄段人口占比下降了1.05个百分点,16至59岁年龄段人口占比上升了0.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年龄段人口占比上升了1.0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年龄段人口占比上升了0.35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为2.41万人,较上年减少了0.29万人;死亡人口为2.72万人,较上年增加了0.1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4‰,较上年下降了0.79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61‰,较上年上升了0.4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7‰,较上年下降了1.28个千分点。
以上数据来源于抚州市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抚州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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