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后宫侍寝制度中,皇后地位至高无上,拥有优先权,每月有两夜独享,而三夫人也有两夜,世妇则有六夜,御妻则有十八夜,相对公平。然而,这种制度对嫔妃而言,尽管分配看似公平,但她们必须轮流侍寝,不能自由选择,且同时面对多位君主,实属不易。
在唐朝,侍寝顺序按照月圆月缺来定,每月前十五日为地位较低的嫔妃轮到较高的嫔妃,后十五日则反之。初一到初九,八十一御妻共同承恩一夜;初十到十二,二十七世妇共同承恩一夜;十三为九嫔;十四为三夫人;十五则由皇后独享。同样,十六为皇后独享,十七为三夫人,十八为九嫔,十九至二十一,二十七世妇共同承恩一夜,二十二至三十,八十一御妻共同承恩一夜。整体而言,皇后独享两夜,三夫人也独享两夜,世妇则有六夜,御妻则有十八夜,相对公平。
清朝的侍寝制度更加繁复,每日晚膳时,妃子们会收到绿头牌,上面写着她们的名字。这些牌由敬事房太监在大银盘中准备,并在皇帝吃完晚饭后呈上。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喜好,会说“去”;若有所属意,就会取牌翻转,让妃子准备侍寝。在侍寝过程中,妃子需裸体由被子下端逆爬而上,与皇帝交合。敬事房总管与负责驮妃的太监在窗外等候,如时间过长,总管会高唱“是时候了”,以提醒皇帝。侍寝后,总管会记录妃子的名字、侍寝的日期与时间,作为受孕证明,以备查考。
清朝的侍寝制度在皇帝住在圆明园时,会废除此类仪注,可以随时爱幸,如同一般人家。但在其他情况下,膳牌的呈递依然照旧。因此,清朝皇帝们大都选择住圆明园,以享受更为自由的侍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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