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头使用中的常见错误
版头,作为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含了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等关键信息。正确的使用方法如下:
1、发文机关标志:应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下行文时为全称,上行文时可为简称。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突出、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应排在前面,若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则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与主办机关名称对齐。
2、发文字号:应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顺序为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年份、发文顺序号均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后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位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的同一行。
3、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位于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姓名使用3号楷体字。
错误包括:版头混用、使用非标准版头、使用没有版头的白纸印发文件。
二、主体部分常见错误
主体,即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应包含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等。
1、标题错误:标题应准确反映公文内容,不应缺少发文机关或会议名称。对于“决议”、“决定”等文种,标题不能省略发文机关或通过决议、决定的会议名称。标题中不应使用发文字号,文字累赘、滥用标点符号、缺少文种、使用不规范简称、错误使用标点符号等都是常见错误。
2、主送机关错误:主送机关应位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主送机关表述不规范、多头主送、主送个人、越级主送都是错误做法。
3、正文错误:正文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应包含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数字使用不规范、随意简称、引文标注错误、随意使用字体字号、随意设定字距行距等。
三、附件
附件应标注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号。错误包括:未标注附件、附件名未标全称、标注不规范、内容不适等。
四、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发文机关署名:正确标注发文机关名称,不可用印章代替,且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位置居中或靠右边顶格。
2、成文日期:日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完整标出年、月、日,避免使用时间代词。
3、印章使用:根据公文性质决定是否使用印章,使用时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避免模糊不清。
五、版记
版记是公文末页的记录部分,包含抄送机关标识等信息。抄送机关标识中的常见错误包括:抄送个人、抄送主送机关、滥抄滥送、标识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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