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分为三类:
首先是全面承包,即承包商接受业主委托,依据合约完成整个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试运行等各环节的工作。
其次为独立承包,这意味着发包人并非将所有工程交给一家承包商,而是分别与勘察方、设计方和施工方签署合同,各司其职,分别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最后是联合承包,对于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由两家及以上的承包商联手承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