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减半征税优惠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行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需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