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现象是“投资融资化”。当前,投资领域中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是投资额大于资本金,其特定含义是两者之间的缺口不但来源于银行的贷款,而且这种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非出资”形态成为投资额的主要部份。这种对于企业而言是投资或者说是实际投资,而对于银行来说则是融资或者是金融资产形成的状况,无论使用投资还是金融概念似乎都不合适,非投融资概念莫属。
另一现象是“融资投资化”。与居民在银行储蓄,银行运用储蓄向企业贷款,企业运用银行融资从事投资的各自独立行为相比,“融资投资化”则体现在有价证券的发行市场方面,表现为通过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转股”行为。例如,传统概念把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金融也可分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但在间接投资与直接融资的概念上,前者的“指购买股票、债券为对象的投资”的定义,与后者“指资金供应方向资金需求方直接提供资金而不需要中介环节的融资方式”的定义在内容上相同或相近。因为二者的实现途径基本相同,即都包括股票和债券。另外,从事上述两类活动的资金供应方和证券的购买方均为同一主体,即间接投资的投资者与直接融资的融资者为同一主体。因此,间接投资就不仅仅是单纯的“投入”,直接融资也不是资金的简单“转移”。这种“融资投资化”的现象,清楚地体现出投资与融资二者合一的特征,表明了两种方式相互兼容而并非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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