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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6 11:59
1、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病假工资至死亡;
2、凭据支付医疗费;
3、支付丧葬费;
4、抚恤费:【因病 非因工死亡】《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现各地已调整),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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