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15 14:59
刑事和解的法律条文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人民*、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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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5 14:59
和解是在附带民事案件,或者自诉案件,还有一种是公诉中,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判处附加刑的,犯罪轻微,情况下和解后,可以要求撤诉的一个条件。
在其他公诉案件,关于刑事责任的部分,和解之后,取得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量刑。
具体的法律条文应该是在刑诉上一百条到两百条之间,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际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当然还有相关的六机关规定和检院解释,*解释,因为条文非常多,这边也没有办法全部说清楚,不过,大体上,前面两条就说明了两大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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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5 15:00
刑事案件不能和解的,受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罪犯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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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5 15:00
庭外和解限于故意伤害(轻伤)案,并且这样的做法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然*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支持的调解结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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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4-05-15 15:01
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这个是指刑事责任部份,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和解条件,即认为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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