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手,刚刚入职做薪酬这一块负责工资。刚刚发完4月份工资,发工资后准备申报四月份个人所得税了,填写报表后,发现报表里的公司所有人纳税额合计数跟工资表里的差了10,才发现自己在做工资表时算错了其中一个人得个税,可是工资已经发完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我是新手,刚刚入职做薪酬这一块负责工资。刚刚发完4月份工资,发工资后准备申报四月份个人所得税了,填写报表后,发现报表里的公司所有人纳税额合计数跟工资表里的差了10,才发现自己在做工资表时算错了其中一个人得个税,可是工资已经发完了,现在该怎么办呢?工资表的个税和申报时的不一致会有什么严重影响么?怎么补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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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ijimo
LV8
推荐于2017-11-25
注意区分“收入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收入所得期”三个概念。“收入所属期”指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哪个月份的工资,依据是我们劳动付出时间;“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而产生税款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是在实发工资时产生纳税义务。
“收入所得期”指的是我们什么时候拿到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隔月发放工资):“收入所属期”早于“税款所属期”等于“收入所得期”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46号公告,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即“收入所得期”来判定是否执行新*。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当月应纳税款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又将晚于“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得期”。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追问 : 工资表上少扣了10元。填写好报表后的合计总数比工资表里多了10元。才发现自己算工资时把个税算错,少扣了那个同事10元
追答 : 没关系的,你只要记入“应缴税费”账戸计算入帐准确;实际多扣少扣的10元可留在“应付员工薪酬”账户内,下月补扣或补发该员工。
追问 : 谢谢你,不过我都不懂,我之前是做采购的,来到这个公司连报税都是看说明书操作的,你说的这些应该都是财务方面的,我都不看懂啊,您说的这个步骤是什么样的,都在哪里找到。我是用易税门户报的。
追答 : 这工资单你本来是怎样做记帐凭证的,你传上来。我给你改一下就可以了。
追问 : 不懂你说的什么是记账凭证,我是人事部的,就是用excel算出每个人的实发工资后,就去财务领取支票去银行代发工资了
追答 : 那么你只要告诉会计这事,这事由会计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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