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与期权的不同在于:
1.发行主体不同。期权没有发行人,每个投资者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基础下,都可以卖出期权(类似于发行),期权的买卖双方都可以是普通的投资者。而权证的发行主体有严格的要求和实力,一般由上市公司或者券商,大股东等第三方作为发行人。
2.合约的当事人不同。期权合约的当事人是期权合约的买卖双方,期权的买方(权利方)与期权的卖方(义务方)是一一对应的。而权证的合约当事方是发行人与持有人。
3.合约特点。期权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合约,交易之前标的,合约单位,执行价,到期日等都是固定的。而权证是非标准化合约,合约要素由发行人确定。
4.理论上,期权供给数量可以是无限的,只要买卖双方可以达成成交,就可以创造出持仓量,而权证的供给是有限,在权证发行时基本上已经确定。受到发行人意愿,资金实力,上市流通的证券数量等因素*。
5.投资者交易期权,除了可以买入期权合约,同时也可以卖出期权合约(双向操作)。在权证交易中,只由发行人才可以卖出权证收取权利金,投资者只可以买入权证(单向操作)。
6.履约担保。期权的卖出(义务方)因为要承担义务需要交纳保证金,期权的买方不用缴纳保证金,同权证市场中,投资者的地位是相同的。
7.行权价格的确定。期权市场上,行权价格的确定是由交易所根据一定规则确定。而权证的行权价格由发行人根据一定模型确定。
权证(share warrant),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与期权的区别:发行主体不同、交易方式不同、合约特点不同、合约供给量不同、履约担保不同、行权后效果不同。
1、发行主体不同
期权没有发行人,每一位市场参与人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权的卖方。期权交易是不同投资者之间的交易。当投资者买入某公司的认购期权时,卖出期权的是普通投资者。而权证通常是由标的证券上市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第三方发行的。
交易双方为股票权证的发行人与持有人。当投资者买入A公司的权证时,卖出权证的是A公司自己或者它所委托的证券公司。如果卖出的机构是A公司自己,则称为股本权证;卖出的机构是证券公司,则称为备兑权证。
2、交易方式不同
期权交易比权证更灵活。投资者可以买入或卖出认购期权,也可以买入或者卖出认沽期权。但对于权证,普通投资者只能买入权证,只有发行人才可以卖出权证收取权利金。当然投资者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手中已有的权证。
3、合约特点不同
期权合约是标准化合约而权证不是。期权合约中的行权价格、标的物和到期时间等都是由市场统一规定好的,而权证合约中的行权价格、标的物、到期时间等都是由发行者决定的。
4、合约供给量不同
期权在理论上供给无限,不断交易就不断产生。而权证的供给有限,由发行人确定,受发行人的意愿、资金能力以及市场上流通的标的证券数量等因素*。
5、履约担保不同
期权的开仓一方因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其随标的证券市值变动而变动。而权证的发行人以其资产或信用担保履行。
6、行权后效果不同
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的行权,仅是标的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转移,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当投资者对持有的认购权证行权时,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股份数增发新的股票,从而导致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增加。
注:期权与权证都是一种选择权。在支付一定的权利金后,给予持有者按照合约内容,在规定的期间内或特定的到期日,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是持有者一种权利(但没有义务)的证明。
1.标准化程度方面:
期权是由交易所设计的标准化合约。而权证是非标准化合约。
2.发行主体方面:
期权没有发行人,合约条款由交易所设计,市场参与者在支付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开仓卖出期权。权证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或投资银行等第三方。投资者既可以持有期权的多头也可以持有空头,而权证的投资者只能持有多头。
3.行权后的效果方面:
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的行权,仅是标的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转移,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当投资者对持有的认购权证行权时,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股份数目增发新的股票,从而导致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增加。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 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人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力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它包括股票、*债券、货币、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期权是这些标的物“衍生”的,因此称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权出售人不一定拥有标的资产。期权是可以“卖空”的。期权购买人也不定真的想购买资产标的物。因此,期权到期时双方不一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而只需按价差补足价款即可。
3.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4.期权的执行。依据期权合约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行为称为“执行”。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期权持有人据以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固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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