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薪俸偏低,自雍正起火耗归公,出现养廉银,至乾隆是时又有补充调整,实际成为一种附加的俸禄,数额大大高于正俸。据《大清会典》中所载地方*养廉银一般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000两。另如河道总督6000两(其中北河总督系直隶总督兼领,支银1000两),管河道员2000-4000两,漕运总督9520两,盐运使2000-5000两,盐法道2000-4240两。佐贰官也均有,但数目与正印官相差很远。京官由朝廷波出一部库银作为养廉银,但数目比地方官少很多,大多数人仍以正俸为主。
武官也有养廉银,如道光中有关绿营各级的养廉银数目如下:
提督:京师(巡捕营)800两,直省2000两,边疆(新疆伊犁等镇)2800两;
总兵:京师800两,直省1500两,边疆2100两;
副将:京师700两,直省800两,边疆1200两;
参将:京师600两,直省500两,边疆800两;
游击:京师500两,直省500两,边疆600两;
都司:京师300两,直省260两,边疆380两;
守备:京师240两,直省200两,边疆320两;
千总:京师140两,直省120两,边疆180两;
把总:京师100两,直省90两,边疆120两;
外委千把总:京师20两,直省18两,边疆28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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