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主要作用为保护经济秩序,以及购买人的合法权益,试想在购买商品时如要求购买人必须搞清楚出卖人是否具有所有权既不利于发展经济也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取得商品时必须是“善意”。即在取得商品时你不知道对方是无权处分,否则不能善意取得。第二,必须支付相应对价。在判断取得时是否善意要根据当时的购买环境和支付的对价进行。如果没有付钱或者太低也不能善意取得。第三,仅适用于动产,因不动产转让必须登记才生效,法律推定不存在购买方不知情的情况所以只适用动产转让。第四,遗失物,埋藏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经以上分析,那幅画的所有人应为徐某,他不知赵某为无权处分,也善意支付相应对价,基于善意取得画的所有权
赵某是无权处分人当然要承担责任,要么经张某追认买卖合同成立,赵某把卖画的钱还给张某,要么赵某承担违约责任,因张赵之间存在保管协议,赵某无权处分违反该协议理应承担违约。
第四个问题,赵某偷来的如果是比如深更半夜又以低价卖出去的那徐不构成善意取得,推定其知情,所有人仍为张某。如果是公开场合那徐某可以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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