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02 11:01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性支付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也无权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收起
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02 11:02
导购员不好,那就把她辞退了,干嘛要让她义务上班。
收起
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02 11:02
1、工作时间内,不算违法
2、如果是休息时间的话,违法。
3、如果公司不怎么地的话,注意取证,到劳动部门告他
4、如果公司很不错的话,作为惩罚你只能自己认了,谁让自己业绩不好呢
劳动法规定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收起
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02 11:03
什么垃圾公司,什么垃圾领导,凭什么不给工资?违反劳动法
收起
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4-05-02 11:03
导购员销售不好,按照销售占比排名压缩工资可以吗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