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记载,还在明王朝建立前夕,朱元璋将文武百官召集到自己身边,给大家出了道题目:曾经强大的元朝为什么会迅速土崩瓦解?不久即将诞生的新王朝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新朝当务之急是什么?请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不要有所顾忌。
首席幕僚(高参)刘基(字伯温)第一个进言道:“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纲纪整肃,然后才能实施新政”。
朱元璋觉得甚有道理,也深感即将建立的大明王朝最当务之急之事,应该是制定律法,以法治国。
史上手段最狠的“反贪皇帝”根据朱元璋指示,李善长、刘基、杨宪、陶安等人奉命紧锣密鼓地进行法律的制定工作,几经修改、完善,到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正式颁布了《大明律》。经过多次修订的《大明律》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后一部法典。它简于《唐律》,严于《宋律》。
《大明律》堪称“严刑峻法”,规定“谋反”、“谋大逆”者,不论主犯、从犯,一律凌迟(千刀万剐),祖父、子、孙、兄弟以及同居之人,凡年满十六岁者一律处斩。
《明律》对*贪污,处罚也异常严酷。举凡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实,罪行轻微的一律发配到极北蛮荒苦寒之地充军。*若贪污赃银达六十两以上,将被处以
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之刑。朱元璋还下令在各府、州、县衙门左侧设“
皮场庙
”,其实就是剥皮之刑场,贪官明正典刑后,被押到这里,砍下首级,挂到竹竿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缝好后悬在衙门公堂前两侧,用以警告、吓阻继任*。
《明史》记载,朱元璋对于自己制定的法律,毫不含糊的带头执行,而且执法相当严厉,在中国历史上二十四姓帝王中亦属绝无仅有。
朱元璋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他不顾朝廷禁令,大胆从南方向陕西贩运私茶,牟取暴利。后来陕西兰县河桥巡检司的一位小吏冒死向朱元璋告发了此事。朱元璋大怒,立即下令赐死驸马都尉欧阳伦,同时还下达了一道通敕令,表彰那位小吏忠于职守、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宁愿女儿成为寡妇,也要处死走私贩私的女婿,这就是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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