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脚踢抓伤民警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名男民警衣领被紧紧揪扯,带有抓痕的胸脯袒露在外,他的裤脚上满是女士皮鞋的脚印,拉扯他的中年女子还在疯狂抵抗。17日晚高峰,苏坡立交桥附近,过往市民看到这样一幕。据了解,被抓伤的是成都交警四分局二大队民警刘诗,抓伤他的女子名叫鲜丽。当天下午6点过,鲜丽丈夫杨秀驾驶的川D小轿车因左转弯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被当时正在执勤的刘诗挡获。
一方面,近年来,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率大幅度上升,在严重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权威,削弱了法律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袭警事件的增多,考虑到引发的社会反响,2015年全国人*律委员会在《刑法修正案九》三审稿中对妨害公务罪增加一款,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总之,公检法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加大对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起到警示社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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