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令
(第95号)
《长沙市*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届*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 谭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市*决定: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7项,由本决定公布的实施机关依法继续实施。
市*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法律、法规、*决定、省*规章设定、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时,市直各有关实施机关应当在设定文件生效后30日内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情况报市*法制办备案,市*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进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第82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市*
3、重大和*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市*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7、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改造、改变用途、报废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8、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动用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9、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市教育局
10、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市教育局
11、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 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建委
15、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1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市建委
17、民用*支持*许可 市*
18、*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
1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通行许可 市*
20、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厅授权) 市*
21、外国人居留证核发 市*
22、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 市*
2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需省*厅授权) 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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