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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为巩固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省建设厅班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整改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建立健全解决影响和制约全省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效机制,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主题,按照省委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全省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整改提高与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实现科学跨越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发展模式和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全省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推动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办成一些人民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确保全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落实。
2、中长期目标: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新型城市化格局。长株潭一体化、“3+5”城市群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基本形成;城市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健全,民居条件明显改善;建筑节能、城乡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不断提高,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机关建设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行业形象明显改善,厅机关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基本形成城乡建设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基本要求
1、明确总体思路。整改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新型城市化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统筹解决问题。整改工作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把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紧密结合。
3、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群众通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
4、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近期整改任务
根据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近期的整改任务是:
(一)关于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问题
1、围绕省委“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主题,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化观念、目标、思路的学习、研究、宣传,并切实贯彻到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中去;巩固拓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牵头领导:高克勤、王文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规划处、办公室、监察室、人教处)
(二)关于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问题
按照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建设经济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经济建设指标和增长目标完成。
2、重点工程建设。今年计划实施176个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100亿元,比去年增长21.8%。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凤凰至大兴、醴陵至攸县等14条高速公路建设;武广客运、湘桂复线、衡茶吉铁路建设,争取杭长、长昆客运、石长复线、娄邵、荆岳铁路开工建设;长沙、张家界国际机场建设、常德、芷江支线机场扩建提升、衡阳机场前期筹备;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工程、城陵矶新港、霞凝港等航道港口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建设施工中部门衔接、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牵头领导:高克勤、廖援村,牵头单位:省重点办,责任单位:规划处、设计处、建管处、质监总站、造价总站、招投标办)
(三)关于关注关心农民工问题
3、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工就业。全省建设系统安排农民工就业约270万人。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城市公用行业、市容环卫等行业千方百计提高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能力。(牵头领导:袁湘江、王智光、李军,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城建处、房产处)
4、加大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力度,提高我省农民工队伍的技能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下力气办好在建工地的农民工学校,做到应办尽办。制定实施农民工骨干培训计划,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下达培训指标,完善培训措施,提高教材水平,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培训质量。(牵头领导:张建新、袁湘江,牵头单位:人教处,责任单位:建管处)
5、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抓好农民工工资防欠长效机制的落实,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实现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民工工伤保险在建项目的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农民工施工现场的生活、作业条件和环境。(牵头领导:袁湘江,责任单位:建管处)
(四)关于节能减排问题
6、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建成污水处理厂70个,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5%;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5个,处理率达到64%。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牵头领导:李军、王智光,牵头单位:三年行动办,责任单位:城建处、办公室)
7、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强新建项目建设全过程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认真贯彻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切实提高设计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实施率。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牵头领导:张建新,牵头单位:科技处,责任单位:设计处、建管处)
(五)关于解决突出民生问题
8、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新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9.9万套(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4万户;新建筹集经济适用房200万平方米;配合相关部门帮助1.6万户农村住房困难家庭改造或新建住房。适时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牵头领导:李军、高东山,牵头单位:房地产处,责任单位:规划处、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公室)
9、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解困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认真做好洞庭湖区渔民上岸定居有关工作。(牵头领导:高东山、李军, 牵头单位:规划处,责任单位:房产处、办公室)
(六)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10、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制定机关及厅直单位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修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开展绩效评估,组织对机关和厅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奖惩兑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牵头领导:高克勤、王文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人教处、计财处、离退休办)
11、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和减少领导干部各种应酬和事务性活动,集中精力抓发展。(牵头领导:高东山,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后服中心)
12、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抓好厅直机关党委、省建筑设计院党委选举换届工作,对厅机关党支部进行全面调整,保证基层党组织健全和活动正常。(牵头领导:高克勤、王文华,牵头单位:厅直机关党委,责任单位:人教处、监察室、办公室)
13、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免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抓好处以上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的落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培训制度。加大处室负责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干部3—5年轮换一次岗位。(牵头领导:高克勤、张建新、王文华,牵头单位:人教处,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委)
(七)关于构建科学发展体制机制问题
14、制定出台《省建设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抓紧制定并出台省委规定的1+X文件,主要是《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长株潭“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建设系统专项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牵头领导:高克勤、高东山,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房产处、规划处、城建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八)关于加强厅领导班子建设问题
15、坚持集中理论学习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省委的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3天、全年不少于12天。把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与学习业务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每月举办1次业务专题讲座。处以上党员干部要继续坚持在学习中每人作一次中心发言、撰写一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创造一个工作亮点的“三个一”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有大的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牵头领导:高克勤、王文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人教处、监察室、办公室)
1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牵头领导:高克勤,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监察室、办公室)
17、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内部谈心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每年召开1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领导:高克勤,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监察室)
18、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党组成员要切实增强宗旨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带头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牵头领导:高克勤,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人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中长期整改任务
(一)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9、发挥规划“龙头”作用。贯彻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提升)》。充分发挥省规委的综合职能,研究协调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3+5”城市群建设的重大规划问题。对长株潭三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将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构想落实到法定规划层面。研究制定城市群规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城市群规划管理模式,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编制《长株潭“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度。积极推进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由城市向村镇延伸。督促市州全面完成县市村庄布局规划,基本完成镇乡规划编制,50%的村庄完成整治建设规划;继续抓好村庄整治试点,加快推进示范镇和重点镇建设,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口支持示范镇建设的力度,组织对示范镇(村)、重点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开展“特色景观示范镇”评选活动。(牵头领导:高东山,牵头单位:规划处,责任单位:办公室、城建处、建管处、科技处、设计处)
20,积极参与长株潭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规划对长株潭试验区重大及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协助推进长沙市地铁、长株潭城际轻轨、湘江过江隧道、株洲清水塘和湘潭竹埠港重污染地区的产业退出等工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设施的共建共享。(牵头领导:高东山、王智光,牵头单位:规划处,责任单位:城建处、建管处、科技处、设计处)
21、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燃气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饮用水水质预警机制。加强对湘、资、沅、澧特别是湘江流域饮水水资源和出水口的在线监测。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启动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社区活动,拟在长沙选定一个社区进行试点。继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思路,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多渠道投入、多形式投资的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发展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牵头领导:王智光,牵头单位:城建处,责任单位:规划处、科技处、房产处、建管处)
22,提高领导新型城市化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效能。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新型城市化培训班,对市州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新型城市化知识的系统培训。(牵头领导:张建新,牵头单位:人教处,责任单位:规划处、城建处)
23,抓好新型城市化示范工程建设。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重点抓好 “城乡一体化”、“城镇住房保障”、“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公交优先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五大示范工程,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抓手。(牵头领导:高东山,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规划处、房产处、城建处、建管处、科技处)
(二)构建科学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4、调整住房结构和控制房价基本稳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应房供应,增加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供应量,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和别墅建设;继续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积极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引导民众理性消费;发布权威信息,打击哄抬房价、销售欺诈等违法行为。
25、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开展住房调查,建立住房档案;制定住房保障规划;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26、继续组织好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形成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用奖惩机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规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牵头领导:李军、唐道明,牵头单位:房产处,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
(三)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加快重点建设
27、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把握国家扩大内需机遇,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促使一批大项目开工。分行业组织专门班子加快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与中央及各部委的衔接和汇报,争取更多的新项目、大项目落户湖南,尤其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为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贡献。(牵头领导:王智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省重点办、城建处、规划处、监察室)
28、广泛筹措建设资金,加快重点建设。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在建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按期交付使用。加强银企合作与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与配合,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针对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及时研究出台我省相关政策。对产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牵头领导:廖援村,牵头单位:省重点办,责任单位:规划处、设计处、建管处、监察室)
(四)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29、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建筑业的产业支柱地位,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尤其要选择一批实力强、资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成为带动我省建筑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市场的主导力量。大力推进勘察设计企业实施工程总承包,在精细化上做文章,力争省委省政府将勘察设计行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和发展,享受科研单位的同等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建筑业企业的引导,全面提升非公企业竞争力。注重延伸产业发展链,支持具备能力的优势企业突破单一经营模式,向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物流、建筑生产要素市场等相关产业延伸。(牵头领导:袁湘江,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科技处、监察室)
30、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工有序转移。继续依托省内大型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流动有序、经营有方、管理严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一步鼓励小型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整体转型为劳务分包企业。(牵头领导:袁湘江,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人教处、监察室)
31、大力支持建筑业“走出去”。围绕外拓企业合理需求,简化服务程序,完善服务措施。加大对优势企业的省外推介力度,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对接和合作。支持已有境外工程承包经历的企业申请对外承包经营权,支持外拓优势企业在外设立分支机构。尽快搭建境外工程项目信息、风险评估咨询、企业外拓协作交流、金融信贷支撑、工程承包人才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平台等六大平台。(牵头领导:袁湘江,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科技处、办公室、监察室)
32、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省直管项目的监管, 提高工程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从事工程监督工作的人员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坚决清理不合格人员。保证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协调与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关系,避免对施工现场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加强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和完善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建立信息平台,提高透明度,逐步推行资格后审。加大对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力度,依规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惩治招标工作中的腐败现象。针对多数城乡居民私人建房、乡镇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工程、园区工程以及用于商贸经营的临时建筑游离在市场监管之外,工程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实际情况,明确对这类工程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范围和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管难题。(牵头领导:袁湘江,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科技处、招标办、质监总站、监察室)
(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33、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力求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建造绿色建筑等方面取得突破。在抓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同时,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机遇,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抓好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宅“四节”技术研究和试点。(牵头领导:张建新、李军,牵头单位:科技处、三年行动办,责任单位:城建处、设计处、建管处、规划处、监察室)
(六)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34、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每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厅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把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与学习业务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增加知识,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提高科学思维、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牵头领导:高克勤、王文华,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监察室、人教处、办公室)
35、切实转变作风,增强落实科学发展的执行力。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按照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把全厅工作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到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实行定期检查、汇报交流、年终述职考评,建立组织考核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效能机制,保证事关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下气力精减会议,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深入基层、深入重点工作抓执行的能力。(牵头领导:王文华,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办公室)
36、带头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班子成员带头转变观念,带头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着眼于大思路、大视野、大举措来推动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着力研究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城市化建设科学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以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立足新的起点,实现新的跨越。(牵头领导:高克勤,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监察室、人教处、办公室)
37、率先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不懈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带头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真正做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牵头领导:高克勤,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统筹协调,认真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起直接责任,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效果明显。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配合,负责督促检查整改日常工作。对近期整改内容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中长期整改内容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向厅党组报告。按照省委要求,今年6月份对整改进度和成效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年底对整改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整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和干部述职述廉内容。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本整改方案向党员干部通报,接受大家的监督,并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在整改中,解决问题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补火”,重新整改。
来 源: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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