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问或参预(其事)。
《三国志·魏志·杨俊传》“众冤痛之”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车驾南巡,未到宛,有诏百官不得干豫郡县。”《晋书·王衍传》:“衍妻郭氏……好干预人事,衍患之而不能禁。” 宋 司马光 《上庞副枢论贝州事宜书》:“国有大政,庙堂之上,谋议素熟,方略已定,而复以踈贱之人,狂愚之议,干与其间,罪之大者也。” 《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六回:“却说赵惠文王宠用一个内侍,姓缪名贤,官拜宦者令,颇干预政事。”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侯国民事由朝廷派官吏管理,侯不得干与。” 巴金 《怀念萧珊》一:“她看见那些年轻人深夜闯进来,害怕他们把我揪走,便溜出大门,到对面派出所去,请民警同志出来干预。”
2. 关涉;关系。
唐 元稹 《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选练其干预教化之尤者三百,其馀无闻焉。”《朱子全书》卷一:“大抵为己之学,於他人无一毫干预。” 明 李贽 《唐责梅传》:“孰知数千里之外,无干与之人,不用请求而遂以孝烈传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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