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1983年首次提出“严打”这个概念。并进行第一次“严打”。共有三次严打运动另外在1996年第二次“严打”和2000年~~2001年进行还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新世纪严打”。
它的宗旨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并在各地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在“严打”期间破获的各类案件,一律从重从快处理。
“严打”官方定义为“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轻刑化’*,刑罚又要总体重于西方,要有节制的从严、从重”。所以中国的严打被“西方”国家以及*组织看来打击的刑罚过重了。原来主要是针对于偷抢以及对“流氓罪”的严打,近年来变成了“扫黄打非(非法)”活动。
“严打”是为了迅速扭转一个地方社会治安面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但绝非长久之计,而且由于“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较容易产生冤假错案。所以只有在平时注意防微杜渐,才能使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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