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日常工作职责范围内,依上级XX命令而从事该项工作:对合同文本做技术性修改。本人申明并未参与文本修改之外的事务同时对该文本修改后产生的结果意义完全不明(因职责分工不同,本人*力也无需要知道与该合同实质有关之事务)。
这个东西,说实在的意义不大。你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保证自己没有因此事接受过任何好处,同时确实不明白修改合同的意义。因为一旦涉及犯罪,你的这个审批表的效力几乎没有,就算是你不做不行,不做在公司中混不下去,也很可能被认定为从犯(甚至认定胁从犯都难,因为对你的犯意胁迫程度不够)。所以还有个很重要要做的事就是最好能有命令你做的领导和你的通话或短信记录,还有,能证明修改这个东西的技术性细节确实属于你的职责范围而不是别人的职责,同时,证明合同内容的审批和把关这种实质的东东不属于你的工作权力范围。追问您好谢谢,也是我没太说清楚 做这个假合同 主要就是意思我们的业绩多 增加跟谁谁合作过 然后去投标 在别人的文件上改成自己的 这样算么
追答典型的合同欺诈~假合同用得不好甚至涉嫌合同诈骗罪~同时也违反了招投标法。这个东西看有人戳穿没咯
个人,不建议你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