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外地户籍在深圳缴纳社保,如果建立的不是临时社保关系,且缴满了10年以上的社保,那么是具备将深圳作为自己的养老金领取地的条件的。如果缴费年限少于10年,那么就无法在深圳领取养老金,届时就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另外一个社保缴满了10年以上的城市办理退休的。
因为深圳毕竟是一线城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养老金待遇的水平也就会相对高一些,如果能在深圳这样的城市办理养老退休,对于提高个人的养老金水平是有帮助的。
因此,当你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时候,就需要如何去满足深圳当地的养老金领取条件及医保退休条件,尽量去达到这样的标准,为个人以后的退休待遇赢取更好的保障。尤其是你已经在深圳交了快10年的社保了,如果不是在北京上海等同一经济发展程度的地方退休,那么在深圳办理养老退休及医保退休,对个人来说是最划算的。
外地人在深圳交社保,10年以上和10年以下的性质有什么不同?该注意些什么?根据我们国家属地化原则的划分,当一个地区累积社保的缴费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是可以具备在该地区办理退休的条件,但同时你要保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保留该地区的社保关系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能够达到10年以上,那么是可以具备享受深圳地区办理退休的条件,但如果说达不到10年以上,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无法在深圳,你去办理退休。
无法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言而之意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让自己回到户籍所在地,或者说是你另外有地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那么也可以选择另外的地区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这就是一个主要的区别,当然如果说能够选择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的好处是。一方面深圳属于一线城市,相对来说社会平均工资比较高,那么自己所获得退休金的待遇,应该是要远超于二线以下城市的待遇水平。
另外一个方面,如果说你的养老保险能够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那么同步医疗保险也可以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所以说,你不但是可以享受到深圳地区高额的退休金待遇,同时还可以享受到深圳地区优质的医疗资源。所以对自己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所以我个人建议你既然在深圳工作,尽量保持在10年以上的这个工作年限,那么将来你确实就具备了在深圳地区享受办理退休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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