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常情况下,以房抵款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所有的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抵付工程款。第二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抵付工程款。第三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在建商品房抵付工程款。前述第一、二种形式,因房屋已建成,具备使用条件,座落位置、质量、产权等情况较清晰、易掌握,通常不易产生纠纷。而第三种形式,因以房抵款时房屋尚未建成,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房屋设计、结构及是否能竣工交付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尚未确定,以该种房屋抵付工程款易产生纠纷,因此有必要对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进行研究和探讨。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5房屋抵工程款的,是双向开收据吗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老师好以房屋抵付工程款(以下简称“以房抵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给建筑商,建筑商承包工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将其所有的或已建成尚未出售或将来某时建成的房屋抵给建筑商,代替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从而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以房屋抵付工程款(以下简称“以房抵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给建筑商,建筑商承包工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将其所有的或已建成尚未出售或将来某时建成的房屋抵给建筑商,代替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从而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以房抵款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所有的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抵付工程款。第二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抵付工程款。第三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在建商品房抵付工程款。前述第一、二种形式,因房屋已建成,具备使用条件,座落位置、质量、产权等情况较清晰、易掌握,通常不易产生纠纷。而第三种形式,因以房抵款时房屋尚未建成,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房屋设计、结构及是否能竣工交付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尚未确定,以该种房屋抵付工程款易产生纠纷,因此有必要对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房抵款的目的就是通过交付房屋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建筑商自行决定是自用还是出售于他人。如自用,其实质就是建筑商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房屋,支付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工程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1条第3款规定,在等额范围内二者相抵销。如建筑商出售于他人,则其需另行寻找购房者购买该抵付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设商指定的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由购房者直接向建筑商支付购房款,或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由其再支付给建筑商。没回答出我的问题啊?老师单方收据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不可以用于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承包工程方给开发商开了收据,表明房号,金额。双方就以此做账。开发商不需要给承包工程方再开收到(期房)房款的收据了吧?就是您说的“单方收据”是的哈承包工程方给开发商开了收据,表明房号,金额。双方就以此做账。一进一出不能是进进出出我这边是根据您提问的问题,给您回答的,并且发送了与您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能给您解答疑惑,对您后续的法律问题的处理也是很有帮助的,请您这边务必看一下我给您发送的内容亲,已经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请您务必仔仔细细阅读,阅读结束之后有什么疑问或者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您可以继续问我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哦,亲亲谢谢老师!祝您好运连连,人财两旺不客气也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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